随着我市“城中村改造、旧城区改造”两改工作的扎实推进和“一区两城一中心”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与征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鉴于该问题社会敏感度高,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百姓安居乐业,关乎社会稳定大局。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妥善解决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矛盾,漯河中院整合审判资源,决定成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庭”。
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庭设在漯河中院行政审判庭,由行政庭庭长兼任法庭庭长,由新型合议庭成员组成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庭合议庭成员。
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庭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依法受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类行政诉讼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2、对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的案件统一立案、统一审查。3、指导、规范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征收工作,协调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总结审判经验,提出司法建议,保障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