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的信访工作,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本着“围绕和谐抓信访,服务大局保稳定”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举措,强力推进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活动的开展,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初办阶段,把上访群众吸附在本地,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加强领导,思想重视。为加强对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该院成立以滕宝成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信访工作,不断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把处理好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人人树立危机感、增强使命感,不断提高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二是全员参与,机制完善。该院从源头抓起,把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程序和实体公正作为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策。通过争创“无上访法庭”、“无上访合议庭”,争当“无上访法官”的目标,使每个庭室、每名法官都切实参与。该院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责任倒查制度》、《排查回访制度》、《院长接待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信息灵、反应快、责任明、措施硬"的科学合理的信访制度体系,把信访工作始终置于各项制度的管理和约束之中。
三、扎实工作,源头预防。该院在接访处访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在立案阶段,慎重审查,在依法立案的同时,注重立案效果,对一些虽然符合法律规定,涉及群体性、敏感性的诉讼案件都要与上级法院及时沟通,形成统一的立案认识和标准;案件受理后,尽可能采取调解结案的方法,把调解手段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各个环节,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案件宣判后,都主动征询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有针对性的辩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胜败皆服;对当事人申诉的案件,都要认真审查,有错必纠,以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避免当事人因诉告无门,而走上上访渠道。
四、注重调解,事后稳控。该院狠抓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要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申诉上访,提高案件息诉息访率。对即已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想方设法予以解决,避免赴省进京涉诉上访的发生。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的,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对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实或无理取闹的,主动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而仅凭法院之力难以解决的,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寻求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