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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二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发布时间:2021-02-04 09:35:13


        本院各党支部:

            春节将至,为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同度过一个积极健康、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就开展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2月5日下午3:00

            二、活动地点 :下午3点全体党员在院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会后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开展其他活动。

            三、内容安排

            (一)开展深入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1月30日)。

            3.漯河第一个党组织诞生记(一)(二)(漯河日报1月26日第5版、2月2日第5版)。

            4.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类型典型案例。

            5.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6.学习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详见读本)

            7.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讲话。

            8.学习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讲话。

            9.学习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二)做好春节期间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动员部署工作

            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精神,采取倡议书、一封信等形式,有效动员部署春节期间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党支部要结合“双结对”“双报到”“双承诺”活动,动员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当先锋做表率,主动下沉一线,到所居住社区、小区报到,到结对村(社区)、“三无楼院”,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清洁家园、美化环境行动,干干净净过大年。

            (三)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漯组通字〔2021〕1号)要求,认真研究确定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开展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春节前要深入基层、进门入户,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

            各党支部为在2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自觉交纳党费

            各党支部引导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自觉足额交纳2月份党费。

            四、有关要求

            “主题党日”是党员过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形式,各党支部要按规定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主动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做好《基层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的填写工作,以及公示和留存党员签到情况及党费缴纳情况,及时把活动开展图片发送到召陵区人民法院微信群。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4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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