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一期)
自然人:
1.被执行人姓名:刘萌
身份证号码:410502198910121526
家庭地址:安阳市殷都区芳林街12号院22号楼4单元2号
执行法院:龙安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龙民一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2014)安中民二终字第105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龙执字第536号
未履行金额:31474.06元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作出的(2013)龙民一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2014年7月4日作出的(2014)安中民二终字第10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法定代理人孙伟、刘萌赔付原告王秋生31474.0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申请人于2014年9月1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2.被执行人姓名:孙伟
身份证号码:410504198303110510
家庭地址:安阳市龙安区文明大道389号院6号楼2单元
执行法院:龙安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龙民一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2014)安中民二终字第105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龙执字第536号
未履行金额:31474.06元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作出的(2013)龙民一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2014年7月4日作出的(2014)安中民二终字第10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法定代理人孙伟、刘萌赔付原告王秋生31474.0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申请人于2014年9月1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3.被执行人姓名:王喜龙
身份证号码:410522196402072816
家庭地址:住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乡上毛仪涧村环西区3号。
执行法院:龙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龙民一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龙执字第896号
未履行金额:100元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9日作出的(2014)龙民一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喜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卸到村南北路原告宋月萍和被告王喜龙家中间十字口处的建筑垃圾予以清除,判决生效后未履行,我院于2015年8月3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4.被执行人姓名:马国强
身份证号码:410522197005285871
家庭地址:住安阳县白壁镇东北务村西南街41号。
执行法院:龙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龙民一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龙执字第197号
未履行金额:14万元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作出(2014)龙民一初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马国强一次性给付原告刘克强赔偿款1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我院于2015年4月7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5.被执行人姓名:赵光亮
身份证号码:410521198301134515
家庭地址:住安阳市龙安区中州路110号。
执行法院:龙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龙东民初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龙执字第973号
未履行金额:89000元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3日作出(2015)龙东民初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光亮一次性给付原告陈俊杰赔偿款8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我院于2015年9月8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法人或其他组织:
1.被执行人名称:安阳市顺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7537279-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俊霞
执行法院:龙安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龙民一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龙执字第182号
未履行金额:拒不交付汽车合格证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6日作出的(2014)龙民一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安阳市顺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张存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判决生效后被告至今未履行,申请人张存军于2014年3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安阳市顺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2.被执行人名称:河南省隆鑫置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7947055-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史保录
执行法院:龙安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龙民一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龙执字第130号
未履行金额:10万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2日作出的(2013)龙民一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河南省隆鑫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孙光林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至今未履行,申请人孙光林于2014年3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河南省隆鑫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3.被执行人名称:安阳市永兴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9352595-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王丽
执行法院:龙安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安中证经字第466号公证书
案号:(2015)龙执字第271号
未履行金额:300万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安阳市中天公证处于2014年3月28日作出(2014)安中证经字第466号公证书:被告安阳市永兴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我院于2015年5月11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还款。
4.被执行人名称:安阳索力诺电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56100242-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建军
执行法院:龙安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龙东民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龙执字第452号
未履行金额:148万元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2013)龙东民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按判决书履行,申请人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拒不按执行通知书执行。
5.被执行人名称:安阳益鼎投资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56247850-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赵斌
执行法院:龙安区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龙民二初字第292号
案号:(2015)龙执字第752号
未履行金额:6万
失信被执行行为具体情形:关于郭艾青申请执行安阳益鼎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安阳市龙安区法院(2014)龙民二初字第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安阳益鼎投资有限公司归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安阳益鼎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郭艾青于2015年7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执行风险提示、失信决定书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又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