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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县】难忘那次带伤站着开庭

        发布时间:2010-08-25 10:32:04


            从事审判工作20年,承办各类案件几千起,那次捂着伤口站着开庭的经历最难忘。

            那是2008年8月份,我因为阑尾炎请假做了手术。但术后第三天正好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要开庭。此案原告张某家住新密市来集镇,在开封县一饭店吃饭时被开水烫伤,在匆忙过马路准备就医时被王某驾驶的汽车撞伤。张某被诊断为轻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擦伤,起诉王某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万余元。此案我已电话调解过多次,被告方认为张某住院既治撞伤又治烫伤,治疗的费用不应该全由自己承担。双方就此争议针锋相对情绪都比较激动,各自能接受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

            考虑到我最熟悉案情,一方当事人又是外地人来一趟不容易,推迟开庭或换承办法官都不合适,我就忍着伤痛开庭了。因为伤口还未拆线不能久坐,我只好站着开庭。庭审时间虽然不长,但我还是忍不住用手捂着未愈的伤口,额头上也渗出了许多汗珠。

            庭审结束后,我再次询问双方当事人愿不愿意继续调解。原告看我这样,突然站起来说:“董庭长,真对不起,因为我的案件看你痛成这个样,都是我不对。你回办公室休息吧,我同意调解,我主动和被告协商。”被告也感到手足无措,连声说着对不起,并一再表示:我们俩好好商量,一定不让董庭长再费心了。

            我回到办公室擦了擦汗,感觉也就五分钟,张某和王某两个人就一起推开门找我了。张某说:“我是外地人,总认为法院会向着本地人,看董庭长这个样,是我误会法官了。我也知道烫伤的看病钱不应该让被告出,俺俩商量好了,9000块钱一次清。”被告王某接过话茬就说:“我现在就去取钱,保证今天让他把钱拿走。”

            很快,双方就把钱交接完毕了。临走了,张某和王某还一再关心地问我有没有事。说实话,我很感动。一个法官和两个原本针锋相对的当事人突然拉近了距离,互相理解,彼此宽容。是我的付出赢得了他们的尊重,也是他们的理解给了我感动。

            (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董合义 人民法院报2010-8-25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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