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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开封法院在行动】开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过亿的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10 16:12:46


        “疫情特殊时期,法院高质高效立案、调解结案,对于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也为我们复产复工打了一针强心剂!”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向开封中院第九审判团队审判长杨雯表示感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缘于近期该审判团队成功调解的原告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开封绿地斗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浙江国泰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接开封绿地公司“四季印象”小区项目。后因开封绿地公司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浙江国泰公司诉至开封中院请求判令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19亿元。鉴于本案标的额较大,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且直接影响到该小区几千户业主能否及时收房的问题,杨雯蒨带领团队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深入工地现场调查核实案情,现场办公,组织双方进行对账。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由开封绿地公司先向浙江国泰公司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 1 亿元,浙江国泰公司立刻组织复工,不影响工程进度。目前该案已经履行完毕,涉案工地已经复工。得知这一消息,不少业主难掩激动:“开工就好,开工就有希望了。感谢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开封中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的一个缩影,也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生动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封中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案件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解开症结,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努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达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开封中院将继续围绕“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目标,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企业复产复工保驾护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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