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荣宝,男,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仙镇人民法庭负责人。在祥符区人民法院工作22年来,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过硬的业务素质出色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履行好人民法官的职责,让人民群众拥有“看得见的正义”,先后荣获 “祥符区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人民法庭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
在朱荣宝庭长的带领下,朱仙镇法庭硕果累累。2018年3月,该法庭被祥符区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先进集体”;2018年4月,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19年3月,被开封市祥符区区委、区政府评为2018年度政法工作十佳政法集体;2020年3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9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朱荣宝庭长善于将法律规定与情理相结合,贯彻“和为贵”理念,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他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朱仙镇法庭案件的调解率从25.16%逐步提升至29.95%。朱荣宝充分利用民调组织和人民陪审员作用,将一部分案件矛盾在诉前化解。在法庭设立“祥符区人民调解中心驻祥符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调解工作室”“祥符区司法局朱仙镇司法所法律咨询站”和“马兆龙个人调解室”,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还注重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引导法庭干警树立强烈的案件质量意识,建立案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调解、公开宣判。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论证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设立审务公开栏、案件排期栏,将审判人员职责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内容公布上墙,将司法审判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多年来,其所办的案件调解多、判决少、服判息诉率高,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朱荣宝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情系百姓冷暖,践行了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扎根基层,用一颗赤诚之心,以党员之名,为天平增色,以法官之身,为正义发声。为守护一方平稳,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