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我送钱来了,麻烦您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吧,因为这点欠款,我参选村“两委”班子的事就要泡汤了。”这是金明法院执行局将一案件的被执行人翟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其主动履行债务的一幕。这次,翟某不再是要求“再缓缓”,而是主动请求“快点办,快点交钱,快点撤销失信纪录”。据悉,翟某在主动履行义务后,法院虽及时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撤销,但翟某仍因征信记录 “污点”,被取消了“两委”候选人名单。正是亡羊才知补牢,后悔为时已晚。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向区委相关部门争取,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不得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及村(社区 )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形之一。并通过媒体大力开展失信“黑名单”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晓,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在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在购买不动产;在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在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在参加选举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限制。
截止目前,我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已对各乡镇、办事处报送的482名候选人进行了逐个审查,并如实反馈了审查结果,严把"人选关"和"入口关",营造了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社会法治环境。为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聚焦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