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法院三名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丁某家中,掏真心、动真情、讲真话,赢得了丁某和其妻子王某的信任,于无形之中顺利化解了一起积压多年的老大难行政非诉执行纠纷。
丁某是开封市大宋文化博物馆·开封城摞城新郑门遗址建设项目占用土地上一处房屋的主人,其与项目业主市文广新局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市住建局在依法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作为申请执行人,依法向金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9日立案受理,于2月20日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为了实现阳光、和谐、人性化拆迁,自案件受理以来,负责该案件的三名执行员黄法官、王法官、郭法官,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始终把丁某的事情放在心上,把丁某的利益刻在脑里,深入家庭、融入亲情、走进心里,一次次不辞辛苦地奔走呼告,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劳力唠叨,最终三名执行法官用真心、真情、真意打开了丁某及其妻子王某的敌意之门,温暖了他们有点冷了的心,赢得了他们的难得的信任。4月23日上午,丁某及其家人表示愿意及时将家中的东西搬出,不妨碍法院执行拆除房屋的公务。23日下午,丁某及时地将家中的东西搬了出来,并将家中的钥匙交给了执行法官。24日上午,金明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将其房屋和平拆除。
金明法院的三名执行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地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核心价值观,及时化解了横隔在他们与市文广局之间的矛盾,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树立了“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扞卫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