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狂风大作的天仿佛也安静了下来,当事人母亲搂着怀中的孩子数着刚刚到手的案款终于露出了许久未见的笑颜,原先那一抹忧愁也随风而散了。
原来是自家长子被撞,受伤住院以后家庭困难,丈夫无奈外出打工,家里又有幼儿在怀,然而却与对方当事人僵持不下、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一纸诉状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进入了诉前调解。在调期间,调解员尚洋先将双方分开了解情况,找出了双方此事的矛盾激化点:原告家长认为孩子被撞责任应该归咎于撞人者;被告认为孩子家长的监护不利应承担责任。于是尚洋调解员采取分割冷处理的办法,对各方进行责任划分并加以感化。渐渐,受伤孩子的痊愈让这位母亲心情平复并抱以喜悦的态度分享于尚洋调解员,尚洋调解员迅速地将这一喜讯告知于被告,使被告也认识到作为父母孩子受伤时的感受并表示理解,于是双方互相让步,终达共识。当天被告便拿着现金来法院达成协议,履行案款;在了解到原告母亲抱着幼儿赶来时,尚洋调解员携同书记员忙迎至院外便其办理手续并送到案款,拿到案款后,怀中哭闹的幼儿安静了下来,原告母亲也露出了笑颜。
辉县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秉承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有条不絮的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