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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法·风采 | 李国强:怀揣赤子之心,坚守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2-10-21 10:02:33


        从一名初出校园的毛头小伙蜕变成为一名严谨公正的威严法官,他将22年的青春奉献给司法审判工作。

        22年里,他始终奋战一线、扎根基层,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使命,他就是宜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李国强。

        李国强,1978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2000年进入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城关法庭、莲庄法庭、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宜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全县优秀政法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01    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宁愿我们多走路,也让群众少跑腿”

        2000年,李国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2005年开始,他被调整到基层法庭工作,一干就是16年。

        工作中,李国强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长期奋战在基层法庭第一线,用足迹丈量辖区内的每一个村落。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李国强始终坚持“宁愿我们多走路,也让群众少跑腿”,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面对面化解纠纷。

        有一次,家住某偏远山村的原告张某夫妇到莲庄法庭起诉,夫妇二人年近七旬,无儿无女,靠放牛为生,后来张某因病住院,委托侄子张某某(被告)帮忙照料、售卖家中的20余头牛,得款10万余元,但余下的一头母牛突然死亡,留下一头小牛犊。因对售牛款及母牛的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双方产生矛盾,款项一直在张某某手中,未付给叔婶二人。因此,叔婶二人将张某某诉至莲庄法庭,要求其给付售牛款并赔偿母牛损失。

        考虑到原告二人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且该案为近亲属之间的矛盾,李国强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内,既方便了解实际情况,也能给更多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庭审中,李国强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矛盾点进行调解,但原、被告双方差异巨大,且张某夫妻二人情绪激动、声泪俱下,矛盾一时难以调和。为此,李国强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对双方进行说理和调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成功调解。

        庭审结束后,李国强走向围观群众以案释法,向群众公布法庭的调解结果,传达“牛有价、亲情无价”的思想,并征询群众的意见,在场群众纷纷点头赞同。

        02基层治理的服务者

        “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

        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李国强在工作中善于思考、总结经验,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建立了法庭和司法所“庭所联动、诉调对接”的矛盾化解机制。

        该机制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的专业优势,对辖区相关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业务指导,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同时联合司法所,吸纳村干部、民调员参加到调解工作当中,更好地参与基层治理。

        有一次,莲庄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矛盾积怨较深这一情况后,为了使案件能够妥善解决,李国强邀请村委会加入调解,虽然经过多次调解,最终没有调解结案,但李国强结合双方调解时制定的方案,对案件依法进行了判决。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予以认可,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在审理一起老人赡养案件时,年过九旬的李老汉到法庭要求立案,状告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也避免矛盾再次升级,李国强决定先行调解挽回亲情,便将案件转到调解员手中。同时,李国强也对该案全程跟进,经过李国强及调解员不厌其烦的解释和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实现了纠纷的有序分流和高效化解,促进了社会秩序有序发展。

        担任法官至今,李国强利用自己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每年坚持到辖区中小学和单位、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开展法治讲座。在他的带领下,莲庄法庭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嘉奖。

        03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21年,李国强被调整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工作环境有所变化,但李国强那颗司法为民的初心却始终不变。对于承办的每一起案件,无论案件复杂还是简单、标的款多还是少,他都能耐心细致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情,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赵某因连续几次未按时偿还房贷,被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其支付剩余全部借款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及违约金等。李国强与赵某联系后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得知赵某因疫情影响经济困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同时向法官表明近期已找到稳定工作,并且已经将逾期的房贷清偿完毕,保证后续贷款能够按时偿还,希望继续履行按揭合同约定的义务。

        考虑到房屋是重要的民生保障,李国强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银行坚持要求解除借款合同。经审理,李国强认为虽然赵某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考虑到疫情给购房人带来的经济影响,其虽存在违约行为,但其已经弥补了银行损失,且表达有强烈还款意愿,最终李国强依法判决,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像这样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事情,李国强还做过很多。他就是这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守护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情。

        赤子之心,至诚之道。22年来,李国强坚持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基层治理的服务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他始终以求真务实的扎实作风、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践行着一名法官的使命与担当。

        二十二载兢兢业业,二十二载初心如磐,他以默默奉献描绘出法官最质朴的形象,以公正之心维护宪法法律最严肃的威严。他是李国强,在平凡的岗位上持续书写着属于他的人生华章。

        责任编辑:谷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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