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8 08:15:36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豫0726破6号
本院于2019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河南省燊宇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申请。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所涉资产较大且在本地有一定影响,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参选机构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内的一级破产管理人。经本院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联合参选机构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河南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当选为河南省燊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为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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