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5:32:49
巫俊娟、巫俊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支公司诉巫俊娟、巫俊娜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05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黄咏梅
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372—2097711
邮政编码:455000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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