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县法院运用“绿色通道+诉前调解 ” 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欠款纠纷。
2020年4月,王某经介绍为曹某提供运输服务,双方约定劳务费每天300元,十天一结。运输结束后,曹某仅向王某支付2000元劳务费,尚欠劳务费6050元。王某多次打电话向曹某催要欠款,曹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无奈之下,王某将情况反映至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向曹某追要案款,曹某却玩起了失踪。
临近2022年春节,王某再次来到曹某家中索要工钱,曹某却再次以“没钱”为由将王某拒之门外。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曹某诉至法院,请求曹某支付劳动报酬、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经济损失。
收到案件后,新乡县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在征得王某同意后,法庭开通“绿色通道”,将案件分流至诉调中心,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中心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第一时间阅卷。他们首先对王某的情绪进行安抚,电话联系劳动行政部门询问案件前期情况,同时电话联系曹某,全面了解案情,耐心明理释法,阐明劳动者工资报酬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劝说,使曹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意到庭参与调解。
通过沟通,曹某承认自己欠薪的事实,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所有劳务费,希望对方能够同意分期付款,免除误工费等相关经济损失。调解员本着定分止争的原则,找准调解切入点,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由曹某分期支付王某劳务费6050元,王某放弃其他主张。随后,双方共同向新乡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当日对该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裁定该协议有效。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