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决胜执行攻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8日至9日,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新县法院连续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切实的举措和行动提升涉诉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专项行动首日,天还未亮,院机关灯火通明,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出发前,执行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集结,参加全市法院涉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晓伟通过视频调度,检查各院准备情况,进行动员讲话并宣读专项行动誓词。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扶德利对本次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体执行人员要严格依法规范执行,穷尽执行手段和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效果。随着执行局副局长徐虎一声令下,4队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涉中小微企业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一头连着维稳,一头连着维权,既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切实减轻被执行企业负担,保障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被执行人刘某为一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核实账目,执行干警确定其具有履行义务能力。为避免影响店铺正常经营,干警们采取“坐进屋子里谈”的方式,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反复释法说理,刘某当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孙某未按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此前因孙某行踪不定导致执行干警查人找物陷入僵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经过反复摸排,执行干警此次行动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兑现2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此次专项行动,新县法院精心谋划,主动出击,共拘传到院12人,主动到院6人,达成协议5件,查封土地1块,扣押车辆2辆,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金额103万元,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部署,认真分析总结此次行动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攻坚“执行难”、重拳惩“老赖”,以兑现“真金白银”的方式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