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章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永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9年7月16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吴永姝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吴永姝身份及相关信息:吴永姝,女,汉族,1963年12月25日生,住新县苏河镇郭大洼村彭冲。公民身份证号码41152319631225****。现外出下落不明。悬赏期限: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吴永姝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5000元。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