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鼓舞干警士气、凝聚奋进力量,展现法院队伍良好形象,新县法院策划推出《榜样在身边》系列专刊,聚焦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学习榜样中践行初心,在学习典型中强化使命。
新县法院香山湖人民法庭是新县人民法院五个派出法庭之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设置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五化”标准建立起来的人民法庭,下辖香山湖管理区、泗店乡、田铺乡、周河乡四个乡镇,现有法庭庭长曾强,书记员杨青山、张海林3名工作人员,他们凭借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服务群众、维护一方平安稳定上积极作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香山湖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放在第一位,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及开展的各种活动。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恰逢全球新冠疫情爆发,生活和各项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全庭同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一直在坚守岗位,坚持疫情值班,电话、微信调解,互联网云庭开庭,努力克服一切困难。2020年2月15日,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一场骤降的大雪给出行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但是曾庭长仍然坚持值班,大雪飘飞、道路湿滑,他就早早起床从家步行了10公里走到了香山湖法庭值班,当有人劝他等雪小一点再走,他说:“越是这样的天气越要提高警惕,不能有一点儿松懈情绪,身为党员干部,这样的天气就应该冲在一线”。香山湖法庭在曾庭长的带领下,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院前列。
香山湖法庭所辖区域人口虽然不多,但辖区面积大、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法庭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践行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针对辖区群众来往法庭与田间地头交通不便,并且法律知识缺乏的问题,针对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方式,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去,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法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加强业务交流,并多次到管理区政府、村委会沟通交流,积极配合辖区政府、村委会做好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香山湖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法庭辐射作用,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各项人民调解工作,提升调处纠纷的能力。近年来,该法庭受理多起相邻、恢复原状纠纷、排除妨碍纠纷、物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纠纷等案件,有亲兄弟因赡养老人、继承遗产反目成仇的,有上门女婿离婚后要求分割女方拆迁补偿地皮的,有出嫁女起诉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的,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等……。在这些矛盾纠纷案件处理上,法庭工作人员注重调解,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邀请基层政府、村委会及户族乡亲共同化解矛盾,多去查看现场,用汗水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用公正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千方百计促调解,刚正拒绝和稀泥。
如该庭受理的原告朱某甲诉被告朱某乙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二人既是系同村村民,又是同姓宗亲。2010年10月份原告在建房打地基的时候,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两家房屋之间必须留出2.2米通道,房屋地基距水井需保持2尺以上。2014年原告在外务工期间,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将双方房屋之间的通道全部填上土,双方矛盾由此产生。2017年8月,原告回家后雇请挖机将被告填的土全部挖开,双方发生吵打,被告后将原告家的门砸破,经村、派出所调解,被告给原告更换了新门。2019年6月,被告又将原告挖出的土全部填上并建造了石岸,只留了10公分左右的排水沟。因原告家一楼是地下室,被告填了土以后,致使原告的窗户被挡住,排水沟过窄而无法清理,不仅房屋通风和采光受到影响,一楼地下室的墙面更是大面积受潮。原告多次找村里协调解决此事,但一直未能成功解决。香山湖法庭受理该案后,三次到现场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内心想法后,从法、情、理各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多年来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
法庭虽小,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虽难,能换来群众安宁。香山湖人民法庭始终牢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在司法为民最前沿,用心、用情、用法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敬业、为民、务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扎根基层,服务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