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梁国建,男,1988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汤阴县韩庄镇大黄村。身份证号:41052319881122103X。
2019年,我院以梁国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胜南经济损失23669.24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梁国建以其患有精神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