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兄弟法院的大力配合!”5月6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上蔡县法院法警大队干警积极协助扣押涉案宝马车表示再三感谢。在河南省上蔡县法院法警大队的强力协助下,两院联手执行,合力攻坚,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扣押,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为促进案件的后续顺利执结打下了良好基础。
原告任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豆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调解书,因被告未履行,任某某向沈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网上查询、线下布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宝马轿车,但因该车辆被案外人持有使用两年之久情绪比较激动拒不配合,他表示必须由宝马车主出具借条,否则这辆车不会允许沈丘法院强制扣押。执行法官芦峰在长达两个小时的交涉中,告知了案外人应当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工作,并出具相关文书,案外人才同意车辆扣押。
沈丘法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意识,上蔡法院积极支持、协助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为法院异地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