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法官,我找到韩某了,他正在这吃饭类,你们现在能过来吗?”4月28日晚8点,正在办公室加班的沈丘县法院法警大队的卢峰队长接到了申请人李某的电话,“好的,告诉我位置,我们这就过去!”30分钟后,被执行人韩某某被带到了卢峰的办公室。
这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019年,申请人李某跟随韩某在一处建筑工地上干活,当年底经过结算,韩某欠李某工资2.4万元,韩某以暂未结账为由给李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三个月内支付。但是直到2020年9月份,韩某也未支付分文,李某因为追要工资也筋疲力尽了,无奈之下起诉至沈丘县法院。
经过依法审理,沈丘县法院于2020年11月作出判决,判令韩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工资款2.4万元给李某。判决生效后,韩某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偿付义务。李某多次催要未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2021年2月份李某向沈丘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由于该案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通过涉民生立案“绿色通道”,当天该案即立案,通过电脑自动分案进入执行流程,分到了承办人卢峰名下。
卢峰接手该案后,因为前期已经通过执行网络查询系统对韩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卢峰便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韩某取得联系,向其告知了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督促其尽快履行。但韩某却一直推拖,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见韩某不讲诚信,不愿履行法律义务,卢峰便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一转眼到了4月份,韩某却如消失般没有音信。卢峰告知申请人李某关注韩某的行踪,及时报告。
功夫不负有心人。正当韩某与朋友杯觥交错之时,卢峰带领4名法警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面对亮闪闪的“手镯”,韩某知道这回动了“真格”。在沈丘县法院,卢峰再次向韩某讲清道理、释明法理,并告知了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劝解、教育,韩某同意履行,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将2.4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于此同时,通过执行局内部建立的联络机制,发现韩某作为被告执行人的还有两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趁此机会,另外两案也一并得到解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韩某均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三起案件均得到顺利执结。
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沈丘县法院将整治顽瘴痼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效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