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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的黄河水 滋润乡村法官情

          发布时间:2014-10-27 09:09:32


            黄河坝头,雄踞黄河北岸,确保了黄河68年岁岁安澜。

            坝头法庭,位处黄河滩区,维护着这里的法律公正和地区稳定。

            今年42岁的潘全义,1994年大学毕业从事法官工作,在坝头法庭踏踏实实为民做事,一干就是20年。

            濮阳县坝头法庭辖郎中、渠村、习城三个黄河滩区乡,142个行政村,13.5万人。二十年来,潘全义步行、骑车或搭车,走遍了每个村落,以至于某一户家住村南村北,大门方向,他都能如数家珍,一一道来。

            潘全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融入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十年来,他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庭长。二十年来,他累计审结民事案件千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也因此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两次被评为濮阳市优秀法官,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评为濮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一、“孩子,办事要一碗水端平啊。国家培养你这么多年,当了法官,咱要对得起国家,对得起良心,不能让乡亲们戳咱的脊梁骨啊!”

            1994年12月10日骑车上班的前一天,老父亲语重心长的说出的这番话,让潘全义永记在心。

            潘全义生长在农村,深切感受到农民对包青天的渴望与期待。他深知,“忠诚”,就是要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和人民。

            “您放心,我就是您的儿子!”2013年3月15日,在郎中乡...村,潘全义面对64岁的老太太周二端,非常诚恳地说出了这句话。周二端在场的三个儿子和两个闺女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2013年春节刚过,周二端转了好几趟车,11点多来到了坝头法庭。看到老人又累又饿,潘全义先给老人弄饭吃,之后扶着周二端来到法庭办公室。周二端把孩子不赡养的事说了足足两个小时,潘全义足足写了十来页笔录。

            第二天,潘全义把老人的五个儿女叫到法庭。五个孩子又开始为赡养老人的问题争吵不休。潘全义对争吵的孩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给他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中的相关条款,阐明了赡养老人是作为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明确指出他们的行为严重后果,构成虐待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潘全义十三次到周二端家耐心做工作,并提供了许多意见建议,最终在日常起居、生活费用、看病费用等方面达成赡养协议。

            再后来,五个儿女各尽孝心。街坊邻居都夸周二端:“一个法官儿子会说事儿,五个亲儿女都懂事啦。”

            二、“没有潘庭长的耐心调解、依法办事,就化解不了俺村的多年信访案 ,俺也不会给法庭送锦旗”

            2012年3月23日下午,习城乡郝相楼村支部和村委会共同将题着“公正廉明、依法办案”的锦旗送到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专程感谢潘全义法官化解了一起多年的信访宅基纠纷案件。

            习城乡郝相楼村村民张甲原籍习城乡庄户村,因黄河水灾,在1951年左右,张甲被安置在现在的郝相楼村,并落户该村,后张甲回原籍居住。2002年,张甲的长子张乙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甲在郝相楼村的宅基地、责任田及房屋变卖给别人。得知此事后,张甲便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

            2011年4月份,张甲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郝相楼村委会返还其宅基地并恢复原状。2011年6月23日,该院判决郝相楼村委会赔偿张甲经济损失18200元。判决生效后,郝相楼村委会拒不履行,上访并申请县检察院抗诉,还准备赴省上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潘全义了解到这起纠纷后,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四次调解。又动员张甲的女儿、女婿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并协调县检察院共同做郝相楼村委会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2012年3月20日当日,郝相楼村委会主任当场交付张甲本人现金11000元,一起多年的信访纠纷由此化解。

            三、“坝头法庭对我们小微企业搞法律服务,帮助签订劳动合同,追要货款,建章立制,成了我心里的法律顾问。” 郎中乡宏达家俱厂厂长冯同森如是说。

            2012年 2月28日上午,潘全义带领法庭干警一行三人冒着料峭的春寒走进辖区宏达家俱厂。了解到厂里30名工人,有一部分没有交“三金”,没有劳动合同。在充分了解该企业的情况后,法庭干警为该企业草拟了劳动合同,并在厂内向工人散发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单。

            谈到企业发展,厂长冯同森说有邻居、熟人来买家具,经常有小额欠账的情况。潘全义便让厂长口头起诉,将该起诉的欠条复印件交法庭,法庭即让村干部通知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到法院立案。这种速裁形式在当地的得到一致好评。

            企业利益和工人权益同样重要,维护农民工权益,义不容辞。2012年年初,渠村乡农民赵洪峰随到江苏省江都市打工,不幸从二十多米高的施工台上摔下,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工地的临时负责人为其支付了十万元的医疗费用后不知去向。濮阳县法院决定指派潘全义等赴江苏办案。

            潘全义远赴千里之外、辗转江苏、历时一周,查清事实真相,几经波折,终使双方达成了赔偿24万元的协议。2012年冬至当天,赵洪峰收到了首批7万元的赔偿款。

            四、“坝头法庭干警是我院扎根基层、辛勤工作的优秀法官代表,他们孜孜不倦地为黄河滩区的群众送去法律的阳光。坝头法庭的调解工作,也折射出我院‘调解年’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提起法庭调解工作,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总会拿坝头法庭作例子。

            2009年夏天,濮阳县黄河滩区,一场因离婚引发的争抢财产“大战”一触即发。一对夫妻原感情和睦,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一气之下打了妻子,妻子满腹委屈跑回娘家,一边起诉离婚,一边组织人到婆家强拉东西,双方箭拔弩张。潘全义闻讯后,踏着被洪水淹没的泥泞道路,步行三、四里地及时赶到现场,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深入细致地调解工作。几个小时后,双方终于破涕为笑,重归于好,一场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这是潘全义开展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坝头法庭4名干警怀着对群众的热心、爱心和关心,全力以赴开展各类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摸索出了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亲情调解、组织调解、社会调解相结合的“六结合”调解方法,大大提高了民事案件调解率,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2009年该庭共审结案件210件,其中调撤197件,调撤率达到94%,案卷评查全部是一类卷宗,连续三年在全院法庭绩效考评中保持领先,并多次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法庭。

            高调解率的背后,是潘全义加班加点、走村入户调解案件的忙碌身影。法庭距县城45公里,尽管离家远、条件差,但几名法官以庭为家,坚守岗位,常年战斗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2009年他们先后巡回审理各类案件46件,利用假日办案49件,黄河大堤上、农家小院里,到处都能听到他们与群众促膝讲法、答疑解惑的朗朗话语。

            高调解率的根基,是潘全义总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他对每一位当事人给予充分尊重和理解,主动为其解读法律条文,分析诉讼状况,告之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对诉讼做出判断,让当事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打官司,从而达成调解协议、平息纠纷。

            高调解率的保障,是潘全义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的一贯作风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使成功调解案件具备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审理一起侵权案件中,原告认为被告有钱有势,自己很难打官司,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承办法官送了两千元钱,并对他说:“如果你不收我的钱,证明被告一定托人找过你,我的官司肯定不会赢,我会报复的!”为了让原告放下思想包袱,他暂时收下钱并交由集体保管。等原告接到胜诉判决书时,钱又被原封不动地退回。原告很感动,给他写了感谢信,并要给他赠送锦旗,被他极力劝阻。

            五、“民事案件无小事,公正廉洁是大事,工作创新是心事。”潘全义常用这三句话与同事共勉。

            坝头法庭辖区地处偏远,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因邻里纠纷、人身伤害、离婚等引发的民事案件高发不断。民事案件,看似鸡毛蒜皮,但处理不好,小则拳脚相加,大则酿成命案。

            民事大如天,案件无小事。每次审理案件,潘全义都要综合案情,对当事人阐明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道德、伦理、法律等方面进行点化,倡导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

            2012年1月30日,坝头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胡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接到案件后,他牺牲周六休息的时间,将双方邀请到社会法庭调解室,并且邀请了村干部参加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胡某自愿当场返还李某彩礼款27200元。一起双方意见分歧巨大的案件就这样被化解于无形。

            化解矛盾,维护和谐,这是潘全义审理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07年2月26日下午14时许,习城乡胡占村村民胡同军和胡利锋因经济纠纷发生争执厮打,后双方家人也参与,在厮打过程中,胡同军的妻子雷九英被胡利锋的妻子雷翠利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雷翠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23月26日,原告雷九英与被告雷翠利虽然是亲戚关系,但雷九英还是诉至法院,要求雷翠利赔偿原告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2千余元。

            法院坝头法庭受理此案后,没有因此案涉案金额小、案情简单而轻视,而是针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从稳定的角度多次做调解工作,还邀请村委会干部出面说和,在法官的耐心说法和情理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本案圆满调解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新时期法庭工作如何创新,这是潘全义和同事们经常思考的一件心事。

            高效办案要创新。潘全义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序,定出时间表,列出走访名单,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决不让案件有拖延,让群众心里有埋怨。

            方便群众要创新。坝头法庭辖区内很多当事人从未进过法院门,他们不知道怎样打官司,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他在选定交通不便,矛盾纠纷易发的20个村,悬挂了诉讼便民牌,聘用了便民联络员,公布了与法庭联系的方式及电话号码,并发放了便民联系卡,使当事人能在第一时间与法庭取得联系,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调解方法要创新。坝头法庭在办理案件中,坚持“调解为先、调

            判结合”的调解工作模式,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民时把调解与巡回审判有机结合,通过明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尊重乡土社会现实和传统道德观念的基础上,培养起追求双赢互利的诉讼理念,从而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

            “公生明,廉生威”, 潘全义凭自身的正直、清明、廉洁,在黄河滩区树立起威信,赢得了信赖。他要求同事要守得住清贫,要经得住诱惑。自己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从“小节”做起,严于律己,慎独、慎微、慎行。

            在工作中,潘全义始终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胜诉,在拿到案件款后,要请等吃饭,潘全义坚辞不去。原告就从案件款中拿出一千元,表示感谢,一定要他收下。潘全义严辞拒绝,说:“这就是我的工作。你得到的都是你应得的,所以这钱我不能要。你把握好投资,好好发展,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许多同学得知他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常劝他想办法往上走走,或者改行多挣点钱,让家人过得好点儿。可潘全义的想法很坚定:“我不跟别人比,就跟自己比。我选择了这份事业,就要守得住清贫。”

            二十年的黄河水,滋润着潘全义的乡村法官情怀。

            潘全义说,在今年的工作中,要瞄着国家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奋斗目标,瞄准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定纷止争,促进和谐。

            和谐的法律阳光普照着黄河滩区。坝头坚挺,大河安澜。

        责任编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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