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鹏飞,男,1987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4月进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0年,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十佳法官,2021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工作上,作为员额法官,2020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83件,审结177件,结案率96.72%,判处各类罪犯270余人,没有出现信访案件及冤假错案。期间审理了葛某某等十八人电信诈骗案、王某某等七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一系列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张某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王某某等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等新类型案件,审判程序合法,进度合理,量刑适当,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肯定与好评。在钻研审判业务的同时,认真撰写文书、案例,其中王某某等非法狩猎案被选为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葛某某诈骗案、王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严格刑事入罪门槛,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和预防犯罪的实际需要,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兼顾天理国法人情。
生活上,他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能够做到知敬畏、守底线、走大路、走正路,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