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青,1989年2月生,汉族,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籍贯河南省禹州市。2012年4月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民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该同志先后被表彰为 “全县十佳干警”、“十佳青年法官”、“全市优秀法官”等。
王清青同志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监察室、民二庭、民三庭、民一庭工作。2016年11月22日那一天下大雪,她的女儿生病,为了不耽误手头案件及第二天要开庭的案件,迫不得已抱生病的女儿上班坚持阅卷,被同事拍下照片后竟意外刷爆朋友圈。随后,被《华商报》《人民日报》、央视新闻频道等数十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而且引发全社会对基层法官的关注和理解,该事迹被写入了省高院2017年法院工作报告,被网友爱称为“网红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红颜更胜儿郎。她作为本院司法改革后入额的最年轻员额女法官,对工作倾注全部热情、勤奋工作,2020年新收诉讼案件176件,结案170件,受理诉前调解案件70余件,其中80%的案件全部当庭履行或化解,未再进入诉讼程序。2021年始至今已经新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0件,每周安排的庭审都在15件以上,“白加黑,五加二”已经成为她的工作常态,半夜孩子睡后再挑灯写判决书也是家常便饭。2020年她审结的民事案件平均审限为18天,高效便民,能当庭履行的案件,敦促当庭履行,能尽快审结的案件,绝不拖泥带水,尽全力做到审慎敏行提效率,对待案件和当事人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案件中她通过爱心引导和亲情感染,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巧妙的入情入理的劝说让一个个家庭重归于好,让邻里和谐相处,让当事人尽量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