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法院巧妙利用罚款措施的威慑作用,顺利执结一批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执行案件。
淮阳县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有一批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经商打工,经网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银行有一定数量的存款但存款数额不大。如果到外地银行网点扣划,费时费力,浪费执行资源,通过网络又无法完成扣划程序。执行法官感到此类案件就象“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经过对这批案件分析发现,其中大部分属婚约财产案件和人身在损害赔偿案件,这两类案件执行标的不很大,但双方的抵触情绪却相当激烈。被执行人出于对申请执行人的不满,不愿意主动履行,农忙时与法院玩“藏猫猫”,农活料理完后,趁外出打工和经商,逃之夭夭。
为破解这些案件执行难题,淮阳县法院首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出被执行人在银行的预留电话,以电话和信息方式,告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已经依法冻结,责令其限期内将执行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法院便在网上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否则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措施。并言明法院将来去外地扣划执行的往返费用也应全部由其负担。这样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不仅捡不到便宜,反而要承担更多的费用,甚至将可能还要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经过“罚款”威慑的巧妙利用,以及对不主动配合执行的利害分析,使得一大批被执行人很快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仅2017年6月,该院就顺利执结此类案件11件。既节省了执行资源,又缩短了执行周期,有效地助推了案件执行的升档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