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信阳市中部,处于鄂豫皖三省交界处的“金三角”地带,北临淮河,南依大别山。全县辖17个乡镇、4个办事处和1个国有农场, 80万人口,面积1666平方公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战国春申君黄歇故里和中华黄姓的发源地。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京九、宁西两条铁路,大广、沪陕两条高速,312、106两条国道,京九、乌沪两条光缆,西气东输两条支线均交汇于潢川,形成了五大黄金“十字交叉”,使潢川成为贯通南北、承东启西的独特交通通讯中枢。自然资源丰富,特色产业闻名遐迩,有“世界鸭王”、“花木之乡”、“甲鱼王国”之美誉。此外,潢川贡面、高桩馒头、糊辣汤等地方名产名吃享誉全国。
潢川县人民法院前身是1949年4月设立的潢川县政府司法科,1951年10月改为潢川县人民法院。现属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下的一个基层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8人、工勤编制11人,实有人数121人,科级以上干部34人,员额法官35人,本科以上学历106人,聘用制人员75人。内设机构10个,人民法庭7个,班子成员11人。
2020年,在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潢川法院顺利实现了新审判庭项目的竣工搬迁,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潢川法院新一届党组勇于担当政治责任,带领全院干警团结拼搏、精准施策,在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进一步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潢川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928件,审执结10643件,同比增长13.6%和20.3%。其中,受理诉讼案件7449件,审结7301件,结案率98.01%,收、结案同比增长10.6%和14.7%;受理执行案件3479件,执结3342件,执结率96.06%,收、执结案同比增长20.6%和34.8%,执行到位金额3.18亿元。结案率和结收比稳居全市法院第二,并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2020年4月,潢川法院被市中院表彰为“优秀基层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审判被省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刘新力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胡继根同志和董飞同志被省法院荣记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李智勇同志撰写的法律文书荣获全省优秀法律文书二等奖,梁舒童同志撰写的案例被评选为全省法院优秀案例,范妍妍、莫灵洁两名同志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河南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三等奖。全院26名同志获得县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