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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零!潢川法院在办涉黑恶一审案件全部审结!

          发布时间:2020-07-28 10:23:13


        “被告人陈某甲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7月24日,刑事员额法官张军军对一起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至此,潢川法院在办涉黑恶一审案件全部审结,完成清零目标。

        狠抓质效

        确保黑恶案件“清仓归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潢川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结了一批,既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似是而非的现象。

        面对百年不遇、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线下诉讼活动的影响,潢川法院将信息技术手段与执法办案工作的深度融合,主动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和律师事务所协调,迅速搭建起联结四方的网上庭审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院长带头通过“云间”庭审系统网上审理涉恶案件,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审慎开展线下办案,通过网上开庭审理涉恶案件4件,确保扫黑除恶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标准不降。

        截止目前,共受理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8案35人,已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对18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

        打财断血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潢川法院落实涉黑恶案件审理“快立、快审、快结”要求的同时,紧盯“打财断血”主攻方向,依法高效快速审理涉黑恶案件,严格依法适用财产刑,严格依法处置涉案财产。借力当前有利的执行环境,做好财产刑执行“后半篇文章”,潢川法院指定两个执行团队,专门负责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积极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查找渠道,用足用活网络查控、线下查询、实地走访等手段,加强与公安、检察院、银行、国土等单位沟通协调,采取查封涉案不动产及车辆,扣押涉案财物,冻结资金账户、没收及追缴违法所得,封堵非法资产转移藏匿渠道等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财产刑执行到位率。

        在陈某某等5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财产刑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强制措施和思想工作双管齐下,辗转三个监狱提审被执行人,通过张贴悬赏公告等措施收集财产线索,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释法说理工作。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家属陆续缴纳了执行款120余万元。截止目前,潢川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共执行到位金额131余万元。

        部门联动

        凝聚“精准打击”强大合力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潢川法院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向县卫健委、县河砂办、县房管中心和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均收到复函,先后向县纪委监委、县扫黑办移送相关案件线索9条。

        通过发出司法建议、移送犯罪线索,帮助相关职能部门精准发力、加强监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延伸了审判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们与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形成了“追缴罚没同步、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的“打财断血”工作机制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完善了法院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凝聚起强大打击合力。

        以案释法

        上好扫黑除恶“法治公开课”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次现场“以法释法”就是一堂接地气的法治公开课。潢川法院先后3次走进涉恶案件犯罪地点召开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宣讲会,用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案件性质和危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

        潢川法院在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上持续发力,邀请群众旁听典型案件庭审1000余人次,机关大门外布置大型固定宣传栏,办公楼、审判庭和基层人民法庭悬挂宣传横幅,机关院内和7个基层人民法庭展示宣传展板,院机关门楼和办公楼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与提升“两率”集中宣传相结合,出动干警共计300余人次,在城关和乡镇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营造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

            扫黑除恶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潢川法院将保持毅力、耐力、定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案件审判、“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攻克难点、突破短板,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责任编辑:郭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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