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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以文化人 以调促解 ——巩义法院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2-04-20 16:04:15



        立足国情、合理借鉴、改革创新,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按照该原则,巩义法院坚持以文化人、以调促解的理念,充分发挥本地“三田”文化、“留余”文化,并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结合,设立“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积极为化解矛盾纠纷创造条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挖掘地域文化资源,打造调解工作特色文化品牌。

        巩义地域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三田文化”、“留余文化”等文化符号在全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地域文化不仅要重点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而且还要充分挖掘好,利用好。巩义法院通过对纠纷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家事纠纷正是当事人缺乏情、孝、义,经济纠纷欠缺和为贵即留余思想所致。而巩义本地从汉朝流传至今的田氏三兄弟“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孝义文化,使得紫荆树死而复活;豫商典范康百万“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的留余文化,使得康氏家族以德兴商四百年,“留余”治家十三代,以上都是巩义人妇孺皆知的典故。

        如何发挥本地优秀传统文化,感知人、化解事,巩义法院坚持文化自信是最根本的民族自信,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精神动力,结合诉调对接工作实际,利用本地“三田留余”文化,设立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为矛盾纠纷化解创造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首先通过该平台的分流,我院抓住立案前的有利时机进行诉前调解,为纠纷化解创造天时,这时当事人的矛盾处于萌芽状态,对立情绪尚不激烈,亦能免于对簿公堂,是调解的最佳时机;其次,我院积极营造调解环境,对调解室进行了统一装修,为纠纷化解创造地利,将“三田留余”文化内容及调解优势以文字、流程图等形式展现在调解室,身处其中感受巩义古人先贤为人处世的道理,能够心平气和,易于调解;另外,今年我院面向社会征集并启用了“三田留余”logo标识,使我院调解员队伍有了自己的标识,为纠纷化解创造人和,我院为调解员制作了印有“三田留余”logo标识的徽章、工作证和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工作台,提高了调解热情和信心。

        二、建章立制,确保纠纷化解的效率、质量和效果。

        1、我院设立驻庭、驻站、驻点三级诉调对接平台,做到全面调解。

        为便于纠纷的调解,利用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我院在法院本部、派出法庭和执行局设立驻庭调解室,在各镇办设立驻站调解室,在重点村设立驻点调解室,实现矛盾纠纷的全面调解。对诉至法院的纠纷,能够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的委派至驻庭调解室调解,不便现场调解的委派至驻站、驻点调解室,提高了调解效率。开展家事纠纷调解前置工作,根据家事纠纷的特点,对诉至法院的纠纷先利用人民调解平台委派给驻站或驻点调解员,如调解不成在出具证明后登记立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与交警、妇联、仲裁委等部门联动,做到深度调解。

        本着专业纠纷专业办理的原则,对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内的纠纷,主动与市交警队、妇联等部门协商,发挥专业优势,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并与市仲裁委联合建立调裁审一体化机制,提高了调解质量。

        3、诉前、诉中,执行前、执行中,全流程调解。

        对诉至法院的纠纷,根据不同情况,调解员从立案前到执行中多环节配合调解,不放过一丝调解可能,即使调解不成,也能钝化双方对立情绪,理性解决纠纷。同时,发挥调解员优势协助开展送达、见证执行,对化解法院系统送达难、执行难起到积极作用。

        4、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诉调对接效果。

        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诉调对接效果。为提高调解老师的业务能力,使调解做到情理法相结合,我们规范了调解流程,建立了调解工作制度、考核制度,持续开展了每周一学,月考核,季总结活动,并将调解员与员额法官、业务庭室结对子,通过工作中的业务指导、积累,使我们调解员不但有经验,而且懂法律,不断提高调解的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5、积极发挥司法调解引领作用,指导行政、人民调解。

        对涉及镇办的群体性、敏感性及民生领域的纠纷,该平台选派优秀法官和书记员提前介入指导纠纷的解决,不仅防止了民事纠纷的刑事转化,也极大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了越级访事项。对一些乡镇不能处理的事项,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有效衔接,避免了乡镇与法院在矛盾纠纷处理上的“两张皮”现象。

        巩义法院“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将本地文化与诉调对接相结合,利用“孝义文化”指导家事纠纷的调解,“留余文化”指导商事纠纷的调解,以文化人、以调促解,用巩义古人先贤为人处世的道理指导本地纠纷的化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平台,2021年共分流案件5903件,占民事案件受案数9578件的61.63%;调解成功2471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9368件的26.38%,调解成功率达41.86%,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后工作中,我院将在诉讼末端持续打击老赖,树立司法权威、彰显司法硬度的同时,在诉讼前端充分发挥“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平台的作用,做好诉前调解,体现司法温度,为巩义经济社会持续向前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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