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机制,范县法院以审判质效的量化考评作为切入点,通过三举措带动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一是修订完善科学考评管理机制。在原有的审判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考核办法》制度,取消不符合审判实际的考评指标和措施,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审判质效考评管理机制。
二是设定科学合理质量评估指标。按照可评性、可考性、可比性的要求,根据各庭室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特点,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方式,合理设定审判质效的评估指标,切实发挥了审判质效评估的检验作用。
三是建立法官个人绩效考评体系。将法官结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司法调研能力等指标纳入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法官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以及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依据,实现了对法官职业水平的考核评价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