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登封法院的一起执行完毕案件,申请人在出具结案证明的时候特意写到“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满意。”
这究竟是什么案件?
执行过程是怎样的呢?
让我们来看一下吧......
弋某申请执行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登封法院判决燕某偿还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5000元。判决后,燕某以各种借口拒绝偿还,无奈之下弋某向登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王朵朵对燕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并将其名下2000余元的存款进行冻结、划拨,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2000余元也进行了提取,除此之外再无查询到其他财产,且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工作单位以及手机号码均已更换,住房公积金也已断缴。
随后,执行干警多次对本案线索进行调查,都无结果。此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1年12月,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燕某提前回家过年,并在村子里出现过,就迅速赶到将其拘传至执行局。
到达执行局之后,燕某仍以今年一直工作不稳定、没挣到钱为借口拒绝还款。执行干警就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但燕某仍旧无动于衷。随即,执行干警想到该过年了,以“家、团圆”为切入点是否能打动其内心?然后就对燕某讲道:“每个人过年回家都想风风光光,父母也只求一家平安、团圆。一个村子就那么大,难道你想因为“老赖”被邻里街坊低看一眼?”可能是这段话触动到了被执行人。燕某随即联系家人将剩余案款10000元转账至法院账户,该案履行完毕。
申请人在拿到案款后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并连连说道“没想到啊,真没想到,我的钱竟然还能要回来”。
执行干警提醒:
“躲”终究不是办法,“赖”最终不能得逞,不管风里雨里我们会一直找你,只有尽快还款才能安心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