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4月22日,泌阳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20年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局副局长段海鲁将17.5万“救命钱”送到申请人李某详的病床前。
案件回顾:2000年,李某顺向李某详借款并约定利息,后一直未予归还,经李某详多次催讨未果。2001年李某详向泌阳县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李某顺在陆续偿还部分借款后,无力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经查询发现李某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能依法暂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时隔20年后,2021年3月9日,李某详来到泌阳县法院希望能再次“重启”对该案的执行。原来,李某详老人因病住院,老伴早已不在,子女不在身边,治疗费用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希望法院能让李某顺继续履行当年的判决,支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保障当年的胜诉权益。
泌阳县法院在受理李某详申请后,恢复对该案的执行,考虑到该案涉及群众“救命钱”,执行局副局长段海鲁亲自承办该案。段海鲁副局长,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李某顺向其释明法理,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顺名下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信息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李某顺名下有一套房产后,当即对房产进行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顺得知法院准备拍卖其房产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7.5万元打入泌阳法院执行款账户。
考虑到李某详正在住院行动不便,且近期将要手术急需用钱。4月22日,段海鲁副局长驱车近百里赶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将17.5万“救命钱”送到了申请人李某详的病床前,躺在病床上的李某详接过执行款后,热泪盈眶的拉住段海鲁的手说:“感谢泌阳法院,感谢段法官,这17.5万真是我的救命钱……”。段海鲁考虑到李某详携带17.5万现金,且孤身一人住在医院很不安全,就立即决定护送李某详到银行把"救命钱"存到银行卡内。至此,尘封20年的执行案得以落下帷幕。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下一步,泌阳县法院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厚植为民情怀,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执行、及时兑现,并对老弱病残者上门提供服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