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辗转三地,终使母女团聚。2022年12月30日,获嘉县法院执行干警辗转焦作市区、沁阳、获嘉,成功执结了一起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
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在获嘉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父亲娄某辉抚养,婚生女由母亲崔某抚养,协议生效后,娄某辉拒绝归还女儿抚养权,且不让崔某探视孩子,2022年9月9日,崔某向获嘉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依法判决原告崔某将婚生女娄某心抚养至18周岁止,被告娄某辉将女儿娄某心归还原告崔某。判决生效后,被告娄某辉不履行判决义务,2022年10月24日,原告崔某向获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浮立平通过了解得知,孩子目前由其爷爷奶奶照顾,居住地在焦作市区、沁阳、获嘉三地来回更换。综合考虑孩子爷爷奶奶的感受以及对孩子心理的影响,为妥善执行,最终确定了“耐心劝导在先,强制措施在后”的方案。
首先,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娄某辉联系,通过法理、情理等角度循序渐进地对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将女儿送交申请人崔某抚养。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不配合执行工作。随后,执行干警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作为震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被执行人因出行受阻要求撤销强制措施,但仍抗拒履行判决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娄某辉长期规避执行,执行干警决定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现场执行。12月30日早上,8名执行干警分乘两辆警车首先来到被执行人位于焦作市的某小区,敲门无人响应,询问邻居得知最近无人居住,随后便前往沁阳市某小区寻找,但仍未找到。最后,执行干警折返回到获嘉县,终于在被执行人的原籍所在地成功找到其婚生女下落。孩子和其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孩子爷爷以儿子不在家为由,拒绝交出孩子。执行干警充分理解孩子爷爷不舍与孙女离别的心情,又苦口婆心做起劝解工作:“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上来说,与母亲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你们也可以经常去看望孩子,并不是孩子带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亲情是永远割不断的。”孩子爷爷口气渐渐有了松动,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点头同意交出孩子。
当申请人拉着女儿的手时,眼泪止不住地流,再三向执行干警表达感谢,该案至此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