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在鹤壁中院第九审判庭,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与民三团队法官、房地产庭庭长祁祎共同对两起二审案件开展联合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上诉人撤回上诉,和解款项当场履行完毕。这次“院庭长携手、跨团队联动,为民办实事、助企解难题”的生动实践,在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的同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积力之举无不胜,众智之为无不成。苗青副院长承办的上诉人王某、刘某与被上诉人河南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刘某一、李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与祁祎庭长承办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虽案由不同,承办团队不同,但案涉当事人一致,案发起因同源。两位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充分了解各方诉求后,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联合运用“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承办法官单独调解”“院庭长联袂调解”等多种形式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们的耐心疏导调解下,7月6日,王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和解款项当场履行后,王某撤回上诉;次日,上诉人刘某也向本院递交了撤回上诉申请书,两起案件至此获得圆满解决。
为民之事不可缓,找准症结用心办。下一步,鹤壁中院民事审判团队将持续强化群众意识,深化为民情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找“准”为民定位、用“心”理清需求、出“力”解决问题。以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为目标,以“标本兼治”为追求,用真心、动真情、见真章,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传递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彰显司法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