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切实做好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五类”营商环境案件审理工作,压缩审理时间,使营商环境案件办理步入“快车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鹤壁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11月15日上午,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合庆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栗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进行约一小时,经过短暂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决上诉人杨某按照约定向被上诉人栗某支付相应款项。
当庭宣判不仅保证了程序公开,提升了司法透明度,更兼顾了司法公正与效率,将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让公平正义能够更好更快实现。张合庆副院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五类优化营商环境合同案件,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极大地带动和促进了全院法官办理优化营商环境案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