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法院综合审判庭以情理促法理,耐心调解缓和双方矛盾,成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在审理淇县某银行诉卢某安、卢某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法院合法传唤,卢某祥一直不肯露面。一天,办案人王秀芹庭长通过与银行多次联系沟通,得知卢某祥在淇滨区某KTV的踪迹线索后,经原告某银行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最终于当晚十点二十分在淇滨区某菜市场附近找到了卢某祥,经过当面耐心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得失,卢某祥告知王秀芹庭长,称其与父亲卢某安已经多年未见面,卢某安现因涉嫌刑事犯罪在濮阳县看守所羁押。王秀芹庭长当即决定与原告、卢某祥一同赶往濮阳县看守所,向卢某安送达法律文书。
在濮阳县看守所,卢某祥、卢某安二人见面后当场泪洒。办案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释法、细致讲理,终使银行和卢某安父子二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向。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对法院法官尽心尽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
淇县法院充分将法、理、情相融合,通过法官的辛苦努力,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