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工作部署安排,现将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鹤山区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以及审判庭审场所。疫情期间的接待、立案、庭审、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能够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的,根据情况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向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调解等诉讼活动,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等平台在线办理。执行案件法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
三、如有需要,拨打以下电话或邮寄材料
鹤山区法院部门电话及邮政编码
立案登记大厅0392-2313111;
信访接待大厅0392-2313369;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尤文广0392-2809166;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李桂红0392-2313151;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付红民0392-2706015;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张志昊0392-2313081;
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呼晓茹 0392-2313106;
执行指挥中心0392-2313086;
鹤壁集法庭0392-2822383;
姬家山法庭0392-2622526;
诉讼热线电话12368。
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20号,诉讼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458010。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网上优质的诉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
网上立案操作流程
1.谷歌浏览器搜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2.点击网上立案(注意:如果是律师直接登陆律师平台,如果是当事人直接点击网上立案);
3.注册账号(注意:右下角先注册账号,输入完整信息)
4.实名认证后进入诉讼服务平台;
5.点击网上立案后,点击选择法院,输入立案的法院,选择要立案的类型;
6.选择输入完整的当事人信息;
7.按要求上传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
8.信息输入完整后提交网上立案;
(备注:网上立案提交成功后,法院会在内网系统收到您提交的网上立案相关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审核通过,网上立案通过后平台会给您发送短信,收到短信后您可以登陆账号点击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立案成功);
9.缴费成功后,电脑会自动弹出一个“电子凭证”,打印该电子凭证,方便时到诉讼服务中心换领收据。
微法院立案操作流程
1.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
2.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
3.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河南移动微法院诉讼程序规定(试行)》”,点击“同意,开始验证”;
4.完成“证件核验”;
5.返回河南移动微法院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点击“审判立案申请”
6.点击“审判立案申请”--“同意并上传立案材料”;
7.右上角选择“立案法院”,按顺序拍照上传文件
8.点击“提交”--“提交申请”
9.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立案,向您发送缴费二维码,您扫描后缴费,待方便时到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收据。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