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晚,正是会友撸串轻松享受闲暇时光的周末,而远在400多公里之外的山东省济南市,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3天3夜的摸排蹲守,终于成功查扣被执行人奥迪车一辆,为案件的执行打开了突破口。
2020年5月,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被告周某某应支付原告李某某租金11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某并未履行。2020年6月1日,经李某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被执行人周某某户籍所在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周某某始终未出现,也未如实申报财产。经线上查询,只发现周某某名下登记有一辆奥迪a6轿车,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真正找到车辆将其顺利扣押却是个难题。
“只要有财产,再难我们也必须追查到底”。8月19日,执行干警曹顺达一行远赴山东省济南市,经过与济南市交警部门沟通,争取到交警部门的支持。随后,执行干警依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按照涉案车辆行动轨迹开始了摸排。
3天3夜的蹲守,辛苦疲惫,几经波折。8月22日下午,执行干警终于发现该车出现在济南市市中区管辖路段,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核实了车辆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将涉案车辆予以查扣。
现该涉案车辆已顺利查封在凤泉区人民法院,为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