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做好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及执行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当事人、代理人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依据相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及执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将于2月3日(周一)开始上班,上班后,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暂时停止当面接待工作。
情况紧急确需立案的,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ssfw.bjncpm.com/)进行网上立案,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业务。
需要咨询有关事项的,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374-6110501进行电话咨询。
需要与法官沟通的,请拨打法官办公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业务庭办公电话对外公示)。
原来通知2月7日以前开庭或询问的,暂时取消当面开庭和询问,条件允许的可以改为网络视频开庭或微信询问或质证,具体情况可以与办案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沟通。
二、根据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许信联办明电〔2020〕1号》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通过拨打立案庭办公电话(6110522)咨询,也可通过法院信访网络网上信访或邮寄反映材料方式等表达诉求。
三、执行立案也采取网上立案方式,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通过网络财产查控方式进行;对用于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和疫情防治的物资以及各类捐赠救援款项、物资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执行财产处置一律进行网上拍卖,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暂时停止。
四、广大群众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或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办公电话6110501电话进行咨询。
正常诉讼服务、申诉信访接待、执行措施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葛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附:相关业务庭职能及办公电话
1,立案窗口(负责全院所有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0374)6110501
负责人:韩彩霞(0374)6110573
工作人员:武保周 张永立 高清亮 张普 李丽蕊(0374)6110501,6110573,6110560
分管领导:陈根堂(13837419111)
2,申诉窗口(负责我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的再审审查工作):(0374)6110573
负责人:韩彩霞(0374)6110573
分管领导:陈根堂(13837419111)
3,信访窗口(负责我院所有涉及案件的信访反映工作):(0374)6110522、(0374)6110580(负责我院涉及执行案件的信访反映工作)
负责人:韩彩霞(0374)6110573
工作人员:贺长法(0374)6110552
分管领导:陈根堂(13837419111)
4,刑事庭(负责刑事自诉和刑事公诉的案件审理工作):(0374)6110590
负责人:李春红(0374)6110590
工作人员:张平军 陈继军 葛梅安 申 健 刘中锁 曹丽平(0374)6110589,6110519,6110527,6110597
分管领导:郭小兵(15603882132)
5,民一庭:(0374)6110583
负责人:马军平(0374)6110583
工作人员:赵伟锋 李百山 王国领 邱火旺 孙沛 关景 (0374)6110537,6110539
分管领导:陈根堂(13837419111)
6,民二庭:(0374)6110551
负责人:许国辉(0374)6110551
工作人员:尚华雷 杨红 岳东智 李翠琴 赵志奇 杨宝安(0374)6110509,6110523,6110552
分管领导:陈根堂(13837419111)
7,古桥法庭:(0374)6110526
负责人:李亚飞(0374)6110526
工作人员:董宝明 陈玉娇(0374)6110526
分管领导:孙建华(18697383789)
8,后河法庭:(0374)6110549
负责人:王宏(0374)6110549
工作人员:武燕子 史家雯(0374)6110575
分管领导:孙建华(18697383789)
(民一庭、民二庭、古桥法庭、后河法庭负责我院民商事案件工作。)
9,董村法庭(负责董村、石象、古桥、南席辖区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0374)6110572
负责人:曹东山(0374)6110572
工作人员:任伟娜 张宪民 张鼎 (0374)6110572
分管领导:薛彩琴(15603853699)
10,增福庙法庭(负责大周、佛耳湖、增福镇辖区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0374)6110571
负责人:成艳红(0374)6110571
工作人员:徐纪斗 陶金(0374)6110571
分管领导:薛彩琴(15603853699)
11,坡胡法庭(负责坡胡、后河、石固辖区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0374)6110570
负责人:赵明辉(0374)6110570
工作人员:马红杰 张涛(0374)6110570
分管领导:薛彩琴(15603853699)
12,老城法庭(负责我院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工作):(0374)6110578
负责人:王晓云(0374)6110578
工作人员:陈建森 申风香 李占奇(0374)6110578,6110511
分管领导:孙建华(18697383789)
13,综合审判庭(负责行政案件和再审案件审理工作):(0374)6110536
负责人:薛云霞(0374)6110536
工作人员:刘小芳(0374)6110536
分管领导:郭小兵(15603882132)
14,执行局(负责我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罚金刑的执行工作):(0374)6110580
执行110值班室(负责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工作):(0374)6110580
负责人:任淑霞(0374)6110550
工作人员: 袁建民 李书军 桂红亮 张建岭 岳全中 王明欣 马伟民, 李 民 李 杰 周颖惠 张明晖 赵军 徐海涛 王坤岭 高启迪 程东波 孙华锋 朱志刚 卢亚光 程琳琳 李琳 仝建党 燕良 韩松强 吴 哲 薛超胜(0374)6110516,6110563,6110557,6110559,6110532,6110561,6110531,
6110515,6110562
分管领导:王红杰(18697382066)
15,审管办(负责案件管理工作):(0374)6110512
负责人:赵峰(0374)6110512
工作人员:周艳红 胡艳萍 王亚华 (0374)6110512 6110596
分管领导:孙建华(18697383789)
16,纪检监察(负责对我院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受理及查处工作)(0374)6110505
负责人:杨军(0374)6110505
工作人员:陈昭旭(0374)6110505
分管领导:薛彩琴(15603853699)